兩性(或戀愛)專家總是這樣告誡我們 :
性格的差異才是情人(甚至夫妻)們分手的關鍵 .
所以維繫感情的正解應當多多著重於彼此間性格上的相似點 ,
而避免去比較彼此間性格上的差異處(或缺點) .
但在看過許多血淋淋的實際例子並讀了更多相關書籍後 ,
黑閃這才發現上述的論點有點似是而非 .
男女分手的真實原因實在太多(也太龐雜) ,
有些是當事人根本無能為力的外在環境(甚至整個時代)造成的 ;
譬如因為移民或家庭搬遷造成的遠距離戀情破裂 .
這類型的原因與性格差異大概扯不上甚麼關係 ,
而除此之外的眾多私密因素充斥在戀情發展的路上 ;
成為阻礙其完美發展的各種絆腳石 . . . .
像漫畫中的體重(或身材)問題就可算是一例 ,
有人會說如果為了身材外貌改變(或未改變)
就分手實在不算真愛 ;但真愛的定義原本就應包括對一個人的內在(性格)
與外在(容貌身材)的綜合感受 .
一旦兩人對此有了不同的認知(或改變)時 ,
真愛便會陷入彼此無法定義的紊亂困境 .
所以在愛情的磨合期如果因為一句話或一個眼神分手 ,
應當也算稀鬆平常的事情 ~
有人因為彼此對食物的口味(如嗜辣VS不嗜辣)不合而分手 ,
有人因為彼此對流行品味(如老土VS Hifashion)認知相差巨大而分手 ,
有人因為彼此對金錢觀(如揮金如土VS守財奴)的看法不同分手 ,
有人因為彼此對政黨(如深綠VS極藍)的支持度不同而分手 ,
有人因為彼此對寵物飼育(如貓犬派VS爬蟲派)的種類而分手 ,
有人為了傳宗接代(不生派VS 狂生派)與否而分手 ,
有人為了對方身材(心寬體胖派VS精瘦派)而分手 ,
反正總有人為了千百種不同的理由分手 ;
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似乎也容不得兩人以外的任何人評判對錯 .
所以結論來了 ,
分手後再糾結於其中的原因理由之類的事恐怕也甚無意義 .
既然沒辦法在一起了 ,
想必在某地某時某處發生了某件
令雙方(或單方)都無法釋懷之事 .
更或許任何不滿都沒發生 ,
你(妳)們只是像被風吹散了的蒲公英般各自往不同的方向散去 .
從另一個方向思考 ,
相愛既然這麼不易 ;
也請大家好好珍惜現今仍掌握在手上的戀情 .
不要讓它被風被雨被其他任何事物破壞 ,
因為在時間的無涯的荒原遇見你(妳)所要遇見的人 ;
是件幾近於奇蹟之事(張愛玲語) ~
感謝看文 , 下期再會 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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