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回黑閃發起設計師的牢騷意猶未盡 ,
本期將繼續把剩下餘恨關於設計師的謬誤訴盡 .
社會大眾對於設計師的偏差看法不少 ,
多半是因為職業別導致的誤解 ;
以下再來略述幾點 .
1 比擬成明星一般的錯誤形象 :
受到某些被媒體吹捧的個別設計師影響 ,
大眾對於設計師的形象幾乎定位成必需又酷又有型又健談 ,
完全將其以演藝人員的明星等級視之 ;
至於設計師的基本功力(作品)則乏人聞問 .
事實上設計師的工作為幫委託者解決問題 ,
重點在於思考出的設計方案是否能擊中客戶的痛點 ,
繼而順利解決委託者交付的問題 .
至於外表形象頂多只是溝通時附帶的加分因素 ,
絕非唯一的取決條件 . . . .
2 只會堅持己身理想 , 完全不食人間煙火 :
如同本期漫畫裡所說的 ,
老闆心中最希望配合的設計者應該是善體人(尤其是客戶)意的 .
身處此一行業的設計工作人員 ,
理應明白設計工作的最高指導原則不是表現自己的強大 ;
而是深刻體會顧客的需求並嘗試截長補短 .
而中間的誤差 ,
黑閃寧願相信是溝通不良所致 .
所以敬請各位同業們提案時務必做好功課 ,
在溝通時也要放下身段仔細聆聽 .
3 設計師不一定要賣弄新意 :
延伸上一點的思維 ,
黑閃的確看見過許多大咖設計師遇到預算充沛的業者時 ,
心裡想的是 :
難得遇到多金客戶 , 趁此機會來搞一款可以得獎的作品吧 ?!?
這樣的思維乍看沒什麼錯 ,
但背後的設計邏輯卻完全不同 .
想要得獎必須謀求評審的各種喜好要求 ,
如此的成品卻不一定對客戶有所助益 .
就有很多這樣的實例 :
設計師迎合了當時獎項評議者的胃口得了大獎 ,
但作品(商品)卻因與公司調性不合而叫好不叫座 .
這中間被犧牲掉的是委託者的權益 ,
以及設計者的良心 .
因此設計師不宜將創意當成某種神主牌而濫用 ,
理應確實地找出客戶真正的需求後對症下藥 ;
才有可能做出真正的好作品 .
4 設計 = 美工 = 廉價品 :
上回圖文曾談到設計師收入的問題 ,
正常的狀態是 :
設計師會將完成作品的整體時間折算成金錢價格來報價 .
因此很多業者覺得(自覺)像海報.明信片等平面作品根本花不了甚麼時間 ,
所以理應報價得很便宜 ;
甚至以美工小技的鄙視心態等閒視之 !!!
這都是錯置了設計師的工作方式與流程 ,
不管再簡單(或很複雜)的設計案 ;
基本上還是依循著這樣的流程 :
1 理解委託者的現狀
2 討論可行的方向與細節
3 收集資料並且比較分析
4 做出數個初稿
5 反覆討論並做出二稿
6 再經過討論修改出三稿
7 類似的流程持續到做出成品(一般至少會到三稿)
麻煩的是初步階段時 ,
有很多客戶根本不理解自己要的是甚麼 ,
甚至還妄想抄襲其他品牌的創意 ;
設計者往往還必須從無到有地提供業者knowhow .
對設計師來說沒有什麼簡單或容易的委託作品 ,
一切設計案件都是由零出發 ,
並歷經千辛萬苦方得誕生 .
說了半天 ,
委託者和設計者乍看是站在對立面 ;
實際是同一條船上的共同掌舵手 .
有全心信賴設計者的委託者 ,
才能產出優秀的好作品 ;
幫公司謀取更好的業績(與形象) .
而賺錢的公司也才可能願意繼續投資於創意設計 ,
共同把餅做大繼而讓整個業界發揚光大 ,
說穿了這根本是一體兩面的事 ,
所以誰也無須抱怨嫌棄 ;
大家一起同舟共濟才是正事啊 ~
感謝看文 , 下期再會 ~